“所以真相是什么呢?”简不听瞧着面前这个优雅自持的女人,开口问道,“你爱过他么?”
“当然没有。”杜湘帘回答的斩钉截铁,她轻轻抬了抬下颌,看起来倨傲又倔强,说,“我跟他是在医院里重逢的,他看我自己一个人所以热心过来给我帮忙……那天我便不小心听到了,他的血型,跟我是一样的。”
“你们看,命运当真是有趣,当初他的弟弟害得我失去了双眼,而后来,这笔债被上天记在了他的头上,绕来绕去都没离开他明家,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报应吧?”
“其实这样也挺好,即便当时没有出那场意外,我也会亲自送他一场意外,明家欠我一双眼,我要明家还一双……很公平,不是么?”
女人的眉目清冷,言辞凉薄,仿佛她口中所说的并非是一条沉甸甸的人命,而是什么轻描淡写的春絮秋叶似的。
傅珩之闻言有些哑然,不禁侧目看向身旁坐着的简不听。
简不听却面不改色,神情冷静地出奇,她闻言迟疑了片刻,开口道:“所以,你是承认,当初明轩签字捐赠器官的事儿另有内幕了?”
“哪有什么内幕?我知道的时候,医院的人说,他已经抢救失败脑死亡了,医院的人过来找我,让我帮忙在器官捐赠协议上,帮明轩按下他的指印,并且,在明家人到来之后,告诉他们那是我亲耳听到明轩在生前亲自开口主张签的。作为交换,他们会优先将他的眼角膜移植给同血型的我,除此之外还会给我五十万的封口费。”
她当然不会拒绝。
那个年代的五万块,能在这里的镇子上买一栋独栋带小院的二层小楼,还能附赠一个偌大的小花园。
这家麻将馆的地基就是当初用那笔钱买下的,这么大的房子,当初连装修带建筑也不过花了那笔钱的一半不到。
自那以后,她让母亲关了自家的早餐铺子,开起了麻将馆,那时候的麻将馆管控并没有当下严苛,属实也是让她们母女两个不但早早的还清了债务,还小赚了一笔,留下了些许的存款。
如今的日子虽然说不上有多富裕,可也远远比小康之家过得滋润得多。
换来这些的……不过是那一句话而已。
“死了的人已经死了,可活着的人还得活着不是?”杜湘帘唇角带笑,眉目间染上了些许刻薄,让她风韵犹存的好相貌也失了几分颜色。
“你只是给他按了指印,没有帮他签上名字?”简不听闻言挑了挑眉梢。
杜湘帘听了这话冷哼一声,道:“你莫不是在故意笑话我?我当初一个瞎子,哪里会写什么字?听医生们说,他那时候已经进气儿多出气儿少了,哪还有什么力气爬起来签字?虽然我看不到,但是却听他们提起过,明轩的那张捐献协议上,只按了指印,并没有签字……不过那时候对这方面管的没有现在严格,签字指印只有其一便可生效,毕竟那时候识字的人没有如今多,不会写自己名字的比比皆是。”
说完,她抬眼朝着简不听看了过去,眉心微微蹙起,没好气的问:“你问这话,是什么意思?”
简不听听了这话也不因杜湘帘的语气不好而恼怒,只是略有遗憾的勾了勾唇角:“夫人,刚刚我说过的话,您忘了么?他实际上是可以不用死的……”
说完,简不听垂下了头,在手机上摆弄了半晌,随即将系统调出来的画面定格在一张文件的扫描件上,她将扫描件最底下角落位置上的画面放大,随即将手机递给了杜湘帘,开口道:“夫人瞧瞧,这字迹,您熟不熟?”
闻言,杜湘帘的表情有些僵持,她强行控制着自己,让自己不要再度失态,同时将简不听递过去的手机接了过来,垂眸望去时,神色顿时开始怔凝。
那角落中签的虽然笔触有些颤抖,但是明显看得出是“明轩”二字,而那个“轩”字,有些奇怪的是,末尾的最后一笔并非是直挺挺的拉下来的,而是稍稍朝着左侧有一个类似“勾”一般的弧度,但是明显看得出来,那是个“轩”字。
这是明轩签字时的一个小习惯,她再熟悉不过了,因为那是在她痊愈后,收拾明轩遗物时看到过的字迹,甚至被初学文字的她一度临摹过很多次,以至于,即便是如今,她每每写到这个“轩”字,也会习惯性的在最后一笔轻轻勾上那么一下。
“怎么会……”杜湘帘指尖颤抖着,手上的手机险些有些拿不住,一个极为不可能的猜想在她的脑海里略过,那种久违的全身疼痛至骨髓的感觉让她的泪水顿时夺眶而出,“这……不可能……”
简不听有些想不明白,骆家、曹天赐、和明轩三人究竟有何瓜葛,直到看到明轩的资料后她便开始有了明悟。
曹天赐和明轩出车祸的时间节点出现的太过凑巧了。
因为爱她,因为愧疚,所以,明轩在弥留之际,想将自己的眼角膜捐给爱人也是情有可原。
他为何非要捐献器官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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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那个年代还不如如今这般开明,被摘取双目后创口不大,还能算是个全尸,可若是捐赠了器官,怕是连个全尸都凑不成。
更何况,即便是明轩不为自己想。也得为他年迈且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母着想。
眼角膜算得上是明家欠杜家的,可其余器官又是怎么个事儿?老两口当真能接受自家儿子死无全尸、遗体被拆的七零八落?
无论如何作想,简不听都只能归咎出一个原因,那就是这兴许是医生的建议,甚至搞不好是医生的胁迫。
可若是这般设想,那么最大的、也是最难解的问题,就是如何说服明轩的家人。
医生说服家人,让他们同意自家孩子捐献器官,即便是现在可能都算难度极大的,可是若是让他和他的爱人一同去帮医生说服他的亲人,便简单多了,没有人会忍心拒绝一个善良的孩子临终的遗愿,即便那可能并不是什么让人让人容易接受的事。
再者说,若是动作快些先斩后奏,即便是家人想再折腾,也是没了办法,毕竟又有当事人的白纸红印,又有他的恋人亲眼见证,任谁看来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儿。
若是杜湘帘是个健康的姑娘,此举倒是未必能说服她点头,可是,偏生她跟明轩同血型,她还是个渴望光明的盲女。
可若是如此,杜湘帘的证词又与系统查调出来的遗体捐赠签字协议上的情况不符——上面是有签名的,不止如此,从杜湘帘的反应来看,那的确是明轩亲手所签。
如此一来,只能说明,他们为了防止杜湘帘拒绝他们的提议,并没有先下手导致明轩的脑死亡,而是在征得杜湘帘同意后,有了确切的把握时,才开始下的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