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榆到云中王营帐外时,云中王正对镜养肤。
手里端着个小金碗,里头是上好的珍珠粉并雪莲,甘松,零陵香调配而成,用之可使红颜如奇葩仙卉,更有奇香透骨。
相比丰神俊朗,芝兰玉树的朝瑾,朝玄羽唇红齿白,杏眼澄净,加之肌肤白皙,真是扮做女装也毫不违和的漂亮。
至于这寻常男子看来娘娘腔的养肤,调香之道,与朝玄羽而来可谓是信手拈来。
只因其年幼时,二位兄长已然长成,不便日日陪伴太后左右。
只有奶呼呼可爱极了的朝玄羽日日陪在太后身边,看太后成日涂抹香脂香膏,养护肌肤。
又看先皇总是在太后对镜描妆时分外自然的凑上前,直言,
“应应美丽,越显朕老态,不配应应。”
自此留下了根深蒂固的思想。
男人显老,不配娇娘。
虽那时朝玄羽还没有成婚的概念,可论危机感,朝瑾拍三匹马也追不上刚及弱冠的光明泪。
听得白榆来请,朝玄羽不情不愿的抹去了面上厚厚一层霜,对镜好一番照,才又命人更了衣。
待到了朝瑾营帐中,朝瑾只觉得帐帘一掀,一道夺目的金光直晃的人眼睛生疼。
定睛一看,原来是朝玄羽颈间红玛瑙穿翠绿玉珠的璎珞项圈下,挂着块巴掌大的金牌。
灯火一照,可不就耀眼的很?
朝玄羽抖了抖衣袍,老老实实行了礼,便笑吟吟的褪了靴,盘腿坐上榻,笑容灿烂的讨赏,
“皇兄深夜召臣弟来,可是那顶玉冠叫小皇嫂夸了?”
朝玄羽这么一说,朝瑾霎时皱了眉,将视线挪到拆落下搁在一旁的白玉冠上。
上头的夜明珠硕大一颗。
幽幽荧光让朝瑾沉了沉脸。
姣姣该不会是笑话他这夸张夺目的夜明珠,才毫无留恋的跟着母后离去?
若非如此,明明山樱谷中他还感受到了姣姣前所未有的依恋。
虽不明显,可他确实感受到了。
视线又回到大晚上还金光璀璨,穿得像颗摇钱树似的朝玄羽,朝瑾抬手遮了眼。
朝玄羽在兄长诡异的沉默中抖了抖耳朵尖,小心翼翼的将胸前的大金牌翻了个面。
原来金牌可做两用,一面为金,一面为玉。
一转成玉牌,朝瑾瞬间觉得眼前清爽了不少,
“光明泪啊......你往后,低调些。”
朝玄羽圆溜的杏眼霎时睁的老大,可怜巴巴的一转身,
“从前是皇上说,臣弟就该光彩夺目。”
朝瑾顿了顿,他还说过这话?
光明泪和玄兔截然不同。
他这个幼弟自小便是万千宠爱于一身,风风火火热烈的很。
何须他再叫他更光彩夺目些?
这话放在七年前,他对玄兔说还差不多。
想到朝玄风,朝瑾的心情便不由得沉寂下来,捻了触手生温的棋子许久,也不知这第一子该落向何处。
“母后生辰前,他便该回京了。”
朝玄羽装模作样的委屈霎时消失殆尽,带上了难得的严肃模样。
白皙的带着点肉的面颊不自觉的鼓了鼓,